她,和別人做

可可突然發短信跟我講,她要結婚了。

我回復了八個字:呵呵,什麼時候,我去。

我滿佩服我自己的,竟可以如此淡然。曾經的肌膚之親,淪落到今天成為他人新娘。我,竟可以,如此,淡然。

其實分手有一年了,卻不像某些乾脆的人那樣果斷。比如說,刪除手機號,刪除QQ號,刪除MSN,刪除什麼什麼的。我沒有刪。

因為,關於她的號碼,我全部都背的出,爛透於心。在腦子中留下了刺青。刪了白刪,自欺欺人而已。

她又回了我條短信,一個字:好。

那天,是星期五。

我點了一根煙,520,煙屁股後面有顆心形。曾兩天抽完一條,然後把煙屁股粘成一個大大的雞心送給她。卻沒想到落下了抽女煙的習慣。

我打了個電話給剛子。

我說「剛子,出來去酒吧『撩菜』?」

他說「有空哦,***路的小姐伐要太漂亮哦,幾百就行,房間他那有,還省錢。」

我笑罵了他一頓,掛了電話。

不知不覺的,煙燙傷了手指,燃盡了,滅了。

我把弄著手機,想著如何發些嘲弄的話語刺激下她,那個曾經信誓旦旦的說好要嫁給我的女人,那個曾經說我殺了人也會和我一起跑的女人。

我編輯了一條短信:可可,你和那男人上過床了麼?你是不是也跟她講你是處女,然後又對他說是騎自行車騎掉的??或者,你去補一個處女膜?現在弄個這個沒多少錢。

我看著短信掙扎了許久,終於按下了發送。

發送後,我卻又後悔了,取消鍵按的太遲,消息回復已經收到。

手機震動聲響的很快,她回我四個字:他不在乎。

我手抖了抖,她,已經知道我在刺激她。她已經知道!卻還如此平靜的回我短信。我甚至可以猜度出她的口吻,不起一絲波浪,卻又帶著一種自豪和袒護。

她已不再愛我。

只因為她不愛我了,才可以如此的平靜。

只有她不愛我了,才可以帶著那樣一種袒護和相信--對那男人的。

說不定此時,她剛和那個男人做完愛。又說不定,她將要到那男的家裡。

我打開QQ,對著她灰暗的頭像點了點,打了五個字:不要嫁給他。打完後,才發現她的QQ簽名:要結婚了,幸福,老公,我愛你。

我心顫了顫。

又抽了兩根煙,靜靜的看著電腦屏幕,靜靜的看著她的簽名,手指卻始終落不到「回車」上去。

我決定報復。

我把簽名換成:撒謊的女人就像JY容器。

她上線了。我盯著她的頭像,期待她說些什麼,哪怕我們大吵一架,說些攻擊的話。

但兩個小時她一句話未對我說,只在最後打來QQ消息「下週六,晚六點,BD大酒店,直接到就行。」然後頭像變成灰色。

婚禮我決定要去,我要看看那男人是怎樣一副嘴臉,我要看看她。

分手有一年了。我曾幻想過我們再見時的情景,比如在某酒店門口,比如在地鐵裡,又比如在KFC,KTV,麥當勞等等等等。甚至於再見時候的對白,我都一一設計過。可是,惟獨我料不到再次見面會是在她的婚禮,這個對白我該怎麼說,怎麼設計?

可可短信時,QQ時的口吻如此之強,如此之硬,像個惡毒的老太婆,哪還有以前半點的溫柔?

其實,哪怕她只要對我說些什麼祝福的話,讓我認為她還有那麼一點點關心我的話。我現在都不會如此的憎惡她。

說憎惡也許不對,我現在的心態到底是怎麼樣的,我自己也不甚明瞭。是不甘?是不捨?還是不願,寂寞,空虛?又或者是發神經。我不知道。

昨晚做了個夢,夢見什麼我忘了。大致記得我去報復了。

有人說作的夢如果20秒不醒來回想,那很快會忘記。

夢裡可能我拿了把刀捅死那對狗男女?可能把我們曾經的照片扔在那個男人臉上?又或者可能自己去耍酒瘋?

這叫報復??不知道。

但想起她那句「他不在乎」的話,我渾身都冷冷的。我的一切惡毒的想法灰飛湮滅。

她如此相信一個男人!這種語氣我想像的出,是從來沒有用到我身上的。

原來我還放不下她。我突然醒悟。

現在,我想說說我和可可的事情。

我和可可是在*網上認識的,*網是個好東西,不同於QQ,它是以真實姓名註冊登陸,你要找帥哥,找美女,找個聊友,去那,沒錯,比QQ好,比MSN好。卻沒有什麼同城論壇的糟亂,出現人妖的概率也小了很多。

和大多數寂寞男女一樣,一搭二去之間,我們有了共同的寂寞,共同的無聊。

那年,我23歲,她20歲。我大四,她大一。

哦,對了,那是一個夏天。

於是,我約她去游泳。

我覺得游泳池是最能看出一個女人身段的地方,無論是臉上畫的什麼亂七八糟的東西,還是身上哪裡藏著油脂。你,在游泳池內通通都得暴露出來。

我原本的打算是,如果這個可可是頭恐龍,OK,游完泳後,自此不再聯繫,反之,則可以好好的聯繫聯繫。

可可很高,177的樣子,幾乎與我齊平,若穿高跟就肯定比我高了。她身材很好,有一雙筆直的美腿。她穿著小可愛,配著熱褲,臉上不施脂粉,性感和清純緊緊結合了起來。我當場決定以後要好好聯繫聯繫。

我那天特意穿了件背心,和格子短褲,露出健壯的肌肉線條。我練健身。

對於女人,有的人看長相,有的人看胸,有的人看屁股,有的人看整體比例。而我,喜歡看腿。

很顯然,可可有這種吸引我的條件,腿不但美而且長。

當然,上天不可能把優勢得天獨厚給一個女人,可可長的一般,只是有顆小老虎牙,笑起來有幾分李小璐的味道。

游泳聊的很愉快,請她吃了西北狼。

當天晚上,我壓抑不住自己騷動的心,發了一條短信給可可:做我女朋友吧。

她回的很快:你要是想玩玩就算了。

我回:當然不是。

她回:好。

一切就這樣順理成章,簡直讓我有點不可思議。因為本來卻是做好了持久戰的準備。

說實在的,我沒把這當回事,我喜歡她的美貌,她的高挑,她的長腿。她喜歡我什麼?不清楚。反正,我再次戀愛了,之所以要用「再」是因為在這之前,我談過若干個。至於她,為什麼要如此爽快的答應?也許,她剛經歷一場失敗的戀情?也許,她需要一個床伴,不過不像。又也許,她迷戀上我線條突顯的肌肉?

管他呢,重點不是過程,是結果,結果是我戀愛了,就這樣簡單。或許稱之為戀愛,不合適。因為我並沒有想去呵護保護瞭解她。我只是迷戀上了她的身材,她的長腿。我只是需要一個帶到朋友面前不掉價的女人,她正合適。

戀情一開始打的火熱。大都如此。

她發短信告訴我說,她有過一個男朋友,去澳洲了。說的好聽點是和平分手,難聽點就是甩了她。

她說她受傷很深。

我發短信說:我會對你好,盡我所能。

其實,那時候,我並沒有愛上她,好感是有,是喜歡,但沒有愛。

我想和她上床。就這樣。

見面第二次,晚上,我們接吻了。在她家樓門口的小花園裡。

她跟我講她第一次,是初吻。她的舌頭很生澀,牙齒會咬到我。我相信了。

我手上沒有其他動作,只是輕微的擁著她。連我自己也驚訝不已。她雪白的肌膚,長長的大腿,如此強烈的感官刺激,我內心著實有點忍不住了,但很奇怪,我的雙手卻出奇老實的輕擁著她,像個未經人事的小男*孩。

她眼神很清澈,沒有故作媚態。

我現在有點好奇了,好奇她為什麼會答應做我女朋友,為什麼會第二次見面就可以毫無顧及的把初吻給我。

我沒有問。問不出口。怎麼問?難道問她,嗯,可可,你為什麼會和我接吻啊?這樣問,把人家當什麼了?蕩婦麼?任人親吻?。

她說她10點必須要回家,如同灰姑娘一樣,到了時間就要回去,不然媽媽會罵,會找。

我呵呵一笑,她是個好女孩。

我送她回家。

她上樓去前,對我搖了搖手,甜甜的一笑,那麼純潔。

那一瞬間,我心動了。我不是一見鍾情的人,不會看她長的漂亮,或是身材好,就會被她的風采所迷倒,既而瘋狂的愛上她。這是三流肥皂劇中的劇情。而我,不會。

我覺得愛與美貌身材長腿無關,是一種感覺,一種感情。而這種感覺感情,必須是通過長久接觸才能建立起來的。

日久才能生情,我不相信一見鍾情。

她那一笑,笑得我有點內疚。什麼原因,我自己也不甚明瞭。

她有著良好的家教,她漂亮,體貼,最重要的是沒有大多數80後,90後的那種風塵味。如此好的一個女孩,竟然和我名正言順的戀愛了?而我的初衷竟然就是為了滿足我的荷爾蒙,就是為了把她那長長的雙腿架到我的脖子上。如此而已。

我很卑鄙

可可,她,不是酒吧女!!!她不是那種混跡於酒吧,出入賓館,遊走於男人之間的酒吧女!!

我突然做了個決定。我決定用心經營這段感情了,不管出於什麼目的。自我檢討也罷,上床也罷,什麼也罷。反正我決定好好對她,把她真正當成女朋友,而不是一個瀉欲的工具。

那晚凌晨2點,我信息她:我會對你好,盡我所能。

和前一天晚上發的短信一樣。但我已有所轉變。

我不是不想和她上床,坦白說,我想,很想。但,她是我女朋友,而不是單純的床伴。我開始對她有了一點點責任的概念,有了責任,便不能隨便上床。如果只是發洩體內的慾火,可以去酒吧,甚至去找雞,這不用擔待責任。

既然決定用心經營,便不能那樣,可以想,但不能,至少現在不能。這是我的原則。

其實我沒那麼高尚,當我們彼此再瞭解多了點,她同意,我就會像匹狼一樣,把她給吃了。

抽了兩口煙,握著手機,與她發著消息,想著她接吻時候的生澀表現,我笑出聲來。

這世上,沒有哪個男人不希望自己的女人是處女,沒有哪個男人不希望女人的第一次交給他,包括吻。

也許有男人會講,我不在意。

那麼請記住,在意和希望是兩回事。你不在意,並不代表你不希望。

好比考試,你不在意自己0分,但會希望取得好成績。哪怕是小小的幻想。

好比美貌,你不在意自己容貌,但會希望自己貌美,即使別人的稱讚是個謊言。

正因為如此。她生澀的表現,讓我的虛榮心提升了若干個台階。

那晚,我和她短信到很晚。

我向她交了老底,我告訴她別看我穿的人模狗樣,其實我沒錢,家裡也沒什麼錢。

在我過去的戀愛中,我都會說明我家裡的條件。我不會沖大款,豁胖,打腫臉沖胖子的事,小孩子做的,年少的時候我也做過,沒意思,人財兩空。既然是男女朋友,關於家裡條件說說清楚很好。以免彼此鬧的不開心。門當戶對這種說法,我不認同,但是這是現實中的客觀存在。

她說沒關係,有上進心就可以,沒錢可以賺,但人品賺不到,你是個好人。

她竟說我是好人??我開始只想把她搞上床,只想這樣!!這也叫好人?

我驚訝,還帶著內疚。

良久後,我問她為什麼。為什麼說我好人。

她回信息說:你真誠,坦白。既然是男女朋友,便不該有所隱瞞。

我恍然。

我忽然想起來她才20歲,才大一。

我像她那麼大時,不也很乾淨?

我再點了根煙,發了個短信:睡吧,很晚了。安~她回:恩。安~。

那夜,我睡的很香。

有些事情必須去回憶,回憶如何去忘卻。以前的種種,想起來好笑。

天長地久?不過是死路一條。

那晚睡醒後,一看表,已是八點半。若不是通宵達旦,我一般都這個時間點起來。

起來後,我便改了我的QQ簽名,本來簽的是:單身,你的名字是寧缺毋濫。現在簽的是:我有女朋友了。

我放肆的說一句,我不醜,長相如果百分制,我能打75-85之間,我還有點自知之明,離「帥呆了」這個詞還有點距離。至於身材,我很有自信,練健身很多年,塊頭說大不大,說小不小,線條也輪廓清晰。

之所以說這些,並換上了新的簽名,主要有兩個原因。第一,是因為學校有個小女*生追我,我沒有接受。原因麼,和凡夫俗男沒什麼區別,她長相不是我喜歡的型,換句話說,就是長的不好看。腿也不長。第二,我希望我的朋友問我點什麼,然後等我要到可可的照片,我可以堂而皇之的把她照片拿出來,讓我那幾個該死的兄弟羨慕羨慕。虛榮心作祟。

我前一個女友,談了有三年,感情很好,幾乎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無奈人家父母看不上我。她家條件不錯,講求門當戶對。換句話說,就是嫌我家沒什麼錢,把這樣一個漂亮的女孩嫁給我還不如去做個有錢人的二奶,衣食無憂,還可補貼家用。嫁給我這樣,不但不能使她貼補家用,反過來她有時還得倒貼。

好一個門當戶對?我理解。我提出了分手。兄弟們說我傻,說如果娶上那妞,少奮鬥十年誇張的話,那也可以少奮鬥五,六年。我覺得他們才傻,能娶到麼?娶不到。她父母的意思表達的很清楚,我又不是傻子,我和她,沒戲,不可能。她也不是那種為了愛敢怎麼樣怎麼樣的人,現實面前,誰都得低頭。強求何苦?散了吧。

我記得,我說分手的時候直截了當,很有男子氣概,宛如是我把人家給拒了,不是人家父母看不上我。

我發短信說的,就三個字:分手吧。

她用短信回的,也三個字:對不起。

不久之後,聽她一朋友說,她去什麼哪哪國家的讀書去了。

快刀斬亂麻,人都說古時儈子手斬人時,刀下的越快,挨刀的人疼的時間就會越短。

我這刀是下得快了,可我那時,疼!!疼的厲害。

之後,我用酒醉麻痺自己,流連於酒吧,駐足於賓館。有混就混,認識了一個又一個批著淑女外套的母狼。她們或寂寞無聊,或年富力強精神十足,對那方面很是需要。酒吧麼,只是玩玩,我可以對酒吧女說著山盟海誓,可以在床上勝潘安,塞嫪毐。可我還是很痛,但我只能這樣的放縱自己,好去忘卻。

酒吧女也並不都是「小姐」之流,當中有學生,OL,形形色色的人。而我,與他們的關係就只限於床上而已,不做他想。

有的酒吧女會聯繫我,有時不是為了那事兒,只是作為朋友吃頓飯,聊些不著邊際的事情。生活中,有些話,你不能對朋友說,甚至不能對認識的人說,而陌生人則是成為了最好的傾訴對象。有時她們說,有時我說。我樂得如此。

她們說的那些破事什麼都有,比如說什麼寢室的人對她有意見,或者哪個老師是個色魔。又比如有人說,哪個客人變態,不走尋常路。還比如有人說她上司是同姓戀,經常騷擾她,而她又不想失去這份工作。

她們看似如此信任我,其實我們早就互相說清楚,不問對方任何事,不打擾對方生活。

這樣很好。有需要在一起,沒需要就分開。我們彼此不干預,甚至連對方姓名都不知道,只用英文名代替,而英文名都是瞎取的。好比我,有時叫JACK,有時叫SKY,或者BLUE,YELLOW,等顏色的詞。

我QQ卻自始至終只有一個,一開始用到現在,兩個太陽的。所有認識的人都在上面,包括酒吧女們。

所以,我改了我的QQ簽名。當然,第一為了虛榮,第二,給學校那小*女生和酒吧女們一個信號,彼此不要再聯絡。

眾人對我的事特別八卦,就好像熱中於偷窺希爾頓,阿嬌之流。早上簽的名,不一會就有人發函來問候。

「你個賣屁股的,終於有固定的『伴侶』了?」第一個來函的是毛毛。毛毛腿上毛又長又濃密所以叫毛毛。他是我玩的最好的兩個兄弟之一,還有一個是剛子。

毛毛說到『伴侶』二字,語氣中掩飾不住的淫蕩,就差沒在前面加個X字。

「你爸才賣屁股,我戀愛了,酒吧完全拋棄,哥們我迷途知返,決定好好做人。以後滿足酒吧女的歷史重任,就拜託你繼續扛著了,兄弟知道你苦,改天兄弟給你搞兩瓶偉哥去。」我笑罵。

毛毛聞言似乎跳了起來,很是激動。

「你好好做人??你禍害了無數女人你搞的那裡都起繭了,你還說你是人??你應該被抓去研究!!你就是個移動的XXX。」

說起我兩個兄弟,則又是很長的故事。剛子是我大學同學。而毛毛則是我在酒吧認識的。認識毛毛的過程,也頗具傳奇色彩。

那天剛子和我來玩,剛子看中一妞,墨跡半天沒搞定。毛毛不知道從哪殺出,搶了剛子本來選好的「菜」,剛子氣憤無比,想要動手,可無理由,女人看不上你,是你沒本事,哪能賴別人?況且剛子又怕毛毛不是一人來玩,動起手來可能吃虧。於是剛子激我,說我給他報了這個奪「菜」之恨,他願意怎麼怎麼著的。我啥話也不說,對著他比了個中指。

我藉著酒勁,湊到毛毛身邊。毛毛那貨正抱著一濃妝艷抹的「菜」扭來扭去。這妞面善的很,應該我也有過接觸。

果然,那妞對我眨了眨眼,拋了個媚眼,於是乎,就出現這麼一翻景象,毛毛緊摟著那女的在跳舞,而我在他身後和那女的打KISS。

毛毛怒了,自然少不了幹了一架。毛毛他們來玩的有三人,我和剛子兩人。

收拾了他們後,我們自然都進了局子。雖然我和剛子贏得了勝利,但也傷痕纍纍,剛子頭被酒瓶開了,我左眼卻腫的像個雞蛋,醫生說差點瞎掉。毛毛那邊雖然輸了戰鬥,但傷勢並不嚴重,況且又是先動的手,警察意思讓他罰多少多少錢的,私了算了,自己解決。

我酒早醒,畢竟自己身份還是學生,鬧開了誰面子也不好看。我丟了跟煙給毛毛他們幾個,指了指左眼,說了句,靠,哪個賣屁股的踢的,腳還真TM的重。

毛毛倒也性情中人,直接拿了1000塊給我和剛子,「你們拳頭也不輕。」

我直接給拒了,哪有搞了人家的女人,打了一架,又讓人拿錢的道理??

最後以毛毛仨請我和剛子吃飯了事。自此,毛毛這貨便出現在我的生活當中。

我,剛子,毛毛,從此便自稱三個火槍手,號無敵三賤客。

第二個問我的是剛子。

剛子不在線上,大概聽毛毛說了,趕緊掛了個電話給我。言辭頗為懇切。

「兄弟,聽說你被富婆包了?說說,咋回事,一月給你多少錢?」

「死開,剛子,跟你說真的,我戀愛了。不是酒吧女那類,是個很清純的女孩,20歲,上大學。」我正兒八經的說。

「那你以後去酒吧可要偷偷的去了。」

「我以後決定不去酒吧了,剛子。兄弟,我告訴你,男人去酒吧就像狗翻垃圾桶,兄弟,我不想在翻垃圾桶了。」

「你個賣**的龜兒子,等你餓的不行了,你還是會去翻垃圾桶的。」剛子罵罵咧咧了。

剛子和我一樣不學無術,老爹是搞工程的,具體做啥不知道,類似於包工頭。家裡有兩錢,自己開部車,出手很闊氣,出去玩都這貨買單,誰跟他搶,他還跟誰急。為人很是直爽。

我倆臭味相投,自然物以類聚。很快便成了好朋友。出去酒吧總是開著他那車過來接我,然後一起行動。這廝嘴很臭,喜歡噴人,說些得罪人的話,在學校還好些,在外面少不了動手。而我,雖不是好戰分子,但吃人的嘴短,他惹了事,我總是站出來和他一起扛。

剛子和我又聊了點不著邊際的話題,知道我是來真的,終於放棄了勸我改邪歸正的想法。

第三個,問我怎麼回事的是大學暗戀我那小女*孩。

我跟她說,真的,不是為了躲避你,你是個好姑娘,但是太小了年齡太小了,由於性格方面的原因,我覺得我們合不來,我相信你一定可以找到比我更適合你的。

雖然我說的虛偽,但倒也情真意切。她又反過來問我現在女朋友的情況。我只好把故事繼續編下去,她比我大一屆,已經上班了,我們彼此相愛云云的。總算躲避了她。

第四個,是酒吧女中的一員,如果我記得沒錯的話,應該是一名OL,為什麼說「應該」呢?別忘了我先前說的,我們從不過問彼此的生活,當然,也包括職業。但可以從閒聊中猜度出來。

「SKY,有女朋友了?」

「嗯,有了。」

冷淡的語氣和過去大不相同,她倒也識趣,QQ頭像暗了下去。不再糾纏不清。

之後又有幾位不相甘人等Q我,或電話我。我一一如實相告,我這個多情浪子終於尋到了安全的港灣。

可可12點多才起來,打了個電話給我,問我為什麼不打電話給她我說,怕吵醒你。

我問可可要QQ號,她慢吞吞的報了一串數字給我,好像還沒睡醒。

可可的QQ名叫KEKE,就是中文換拼音,並不像現在的小女*孩那樣,起什麼月夜啊,左手牽右手啊,悲哀的葉子啊,或者奇形怪狀的符號組成的名字。簡單的讓我吃驚。而她的頭像等級,竟然只有可憐的三顆小星星,比起我那兩個太陽來,實在不值一提。

她告訴我她QQ讓盜了,申請掛失,不知道什麼原因的沒要回來,她就重新搞了個,所以等級比較低,連QQ空間也沒有開。

我約她出來玩,她說她身體不舒服,天又這麼熱,想呆家裡,就這樣和我聊聊天。

我恍然,她來月經。

我們開了視頻。

我盡量用我的幽默逗弄著可可,讓她滿面笑容,我愛看她笑,她笑起來左邊有顆小老虎牙抵住嘴唇,可愛無比。

「一隻公雞加一隻母雞,打五個字?」

「不知道。你說呀,快點。聽到沒,快說。」可可張牙舞爪的揮舞著兩個小拳頭對我狠狠的比畫著。

「笨蛋,兩隻雞。」

「一隻公雞加一隻母雞,打七個字?猜不出來了吧?笨蛋,還是兩隻雞。」

可可咯咯笑個不停。

「可可,你能幫我個忙麼?」我嚴肅道。

可可看我突然嚴肅起來,馬上不笑了,有點緊張的問「什麼忙?」

「能幫我找一條路麼?」

「什麼路?」

「通往你內心的路。」

可可臉紅了一大片。又咯咯笑了一陣。「你老肉麻的,吃不消你。」

我們去賓館呆一會吧?她對我說,短信上。

認識才一個月,蜜語甜言,如膠似漆。

但太快了,我覺得快。若是酒吧女,別說認識一月,即使相處幾分鐘,大家你情我願,去賓館就去賓館。

但,可可,她不是,她是我女朋友。

我沒有認為自己很高尚,從來沒有。

我想和她發生關係。從開始到現在,一直如此。

我本以為提出這個要求的人是我,甚至我還為此找尋了萬般理由。

比如說,我找到一部很好看的片子,我們去個賓館躺著看吧?又或者說,去休息下。再或者,裝出淡然沉痛的表情告訴她,心情不好,想找個沒人的地方單獨聊聊。

但我沒有這樣說過,她是我女朋友,不是酒吧女,更不是洩慾的對象。

她是個勾人的女孩,令我慾火焚身。她又是個清純的女孩,這種清純可以克制住我的狼子野心。

我不明白,她為什麼會提出這種要求。我當然不會自負到認為自己是那種女人一見之下,就像花癡一樣甘之若飴的世間奇男子。

女人有需要我懂,我明白,甚至那種渴望有時比男人來得更為強烈。但我萬萬沒有想到她如此直白。我甚至不明白她腦子裡想的是什麼。

手機捏在手裡,竟微微有點汗漬。

我在乎她,她是我女朋友,所以我會緊張,我會想很多。

眾多猜測,不如直接了當的問。

為什麼?我問。

她回:父母吵架,我心情不好,想靜靜的和你在一起。

我呼了一口氣,放下心來,原來如此。原來我以我自己的理解去猜度她的意思,混帳至極。

她是個聰慧的女孩,想必有些重要的事情要對我說。

我攔了部車,趕了過去,她在小區門口等我。時至夏天,她露出一雙光潔的大腿,讓我眼饞,挑逗我的神經。

我在MOTEL168已經定好房間。她說。

我一驚,問:你怎麼知道那的電話。

她敲了敲我的頭。笨,打電話114查的貝。

我恍然,放下心來,可卻有種莫名的感覺,很奇怪。但很快,這種感覺就被她白皙的大腿沖的一乾二淨。

不知為什麼,我像個純情小處男一樣,一路上恍恍惚惚。

我的思緒時左時右。左:上了她。右:不管怎麼樣,一定要忍住。

我的心跳的很快,可可並不是那種不知男女之事的小學生。難道她是在暗示我可以??

我看著她大腿。她看著窗外。

她面無表情,在想些什麼。眸子中很清澈,不像是準備獻身於我的樣子。

我的慾火逐漸泯滅。她,沒有動情。她,不想。

我忽然感覺很害怕。害怕我萬一控制不住,那樣做後,她會怪我,離我而去。

和她戀愛後,一個月中,沒再去過酒吧,沒再和別的女人發生過關係。對於以前的我來說,簡直是不可思議的事。而現在,我只能忍著。可,我怕自己忍不住。

和一美女到賓館,是夏天,這美女穿的熱褲背心。假如是你,你忍的住什麼都不做??你忍的住??好吧,你不是聖人,就是司馬遷。

我現在隱忍的情況,在剛子和毛毛的眼中,如同第一次看奧特曼。他們甚至一度認為我染上AIDS,或是以前精力消耗過度,現在只能告老休養了。

其實,我很想做那事,只是一直克制著。

我想我是愛上她了,與性慾無關。否則我不會克制。

MOTEL168。

面對她,我終於把持不了,向荷爾蒙妥協。我粗魯的啃著她,粗暴的扯開衣服,像條狗一樣的趴在她身上。

她兩隻眼睛望著天花板,手緊緊握著床單,有些顫動。

我注意到她的眼眸,說不清的味道。但絕不是動情,絕不是性慾。

她發現我在看她,一雙眼空洞洞的與我對視。

我毛骨悚然。我真的毛骨悚然,她的眼神很奇怪,我甚至沒有想起來一個詞能描述這種眼神。是那種空洞,悲哀而又帶嘲笑的意韻,而這三個詞卻還是不能形容她那眼神的萬一。

我好似被當頭澆了一盆水。一切燥火湮滅。

我停下身來,萬幸沒有進行那一步,否則,我知道,她大概一輩子不會原諒我??

我起身,洗了把冷水澡。

然後靜靜的看著她,說,對不起。

她用手輕撫了撫我的臉,冰涼的手溫,讓我膽顫心驚。沒事,女人,不就是給男人糟蹋的麼??

她說這話的語氣不是哀怨,不是恨恨,卻是平淡,就如同寺廟裡的和尚尼姑念什麼經文一樣。

她望著我的眼神,像看著空氣。滄桑、世故、平靜。

我一句話未能說出來,怔了老半天。慾火早都不知所蹤。只是渾身冰冷。

她默默的穿上衣服,把撕裂了的胸罩丟進了垃圾筒,「我們走吧。」

打車送她回家。

她上樓時,說了聲拜拜,面無表情,好似同陌生人講話。

再見有三種含義。一種是別後重逢,一種是重逢後別,還有一種是再也不見。

我怕是最後一種。但我卻沒有上前拉住她,因為我不知道說什麼好。還有,我怕她的眼神,我受不了那種空空洞洞而又冰冷冰冷的眼神。

我是想說些什麼,卻張不開口。只能目送她上樓,一座座感應燈忽閃忽滅。

回去的路上思緒左右搖擺起伏,思緒凌亂。

她發來短信,我飛速打開。

老公,我肚子疼。

我長吁了一口氣,感謝,原來她還在我身邊。沒有離開我。

僅僅一個月,我已陷的如此之深。

老婆,喝點牛奶,養胃的。我回短信。

是的,我愛她,此時,確定。雖然,只有一個月。

呵呵,是的,我已陷進去了。

不管是因為什麼,因為她漂亮的大腿,高挑的身材?因為她怯生生的叫我老公?因為她的初吻?不知道。管他的呢,現在,我只知道我愛她。我愛這個擁有高挑身材的可人兒。

我不是毛頭小伙子,談過很多個。做過很多次。

但對她,我不忍,她是第一次,她是處女。

我不忍並不代表我忍的住,但我始終沒有再提出或者暗示過過分的要求,我不敢。

我害怕她,第一,我害怕她離開我。第二,我害怕她的眼神,甚至想起那天,我都會不寒而慄。

要是剛子和毛毛在我身邊的話,肯定會擠眉弄眼,然後大呼小叫,元寶啊元寶,有機會開元寶你不開,痿掉了?

和可可交往的這半年中,我還沒有把她介紹給我的兄弟們。原因是,我和她都要讀書,週六週日小憩,也恨不能親親我我,過二人世界。哪有閒心讓不相干人等打擾我們的情侶生活??再有,我怕毛毛和剛子那兩個蠢貨把我過去那些風流往事口無遮攔的兜出來。所以,我一幫朋友兄弟,對這位神秘女子都是只聞其聲,未聞其人。

不過,我總會找個機會把把可可正式介紹給他們。遙望未來,我會摟住可可的腰,驕傲的宣佈說,喏,我老婆。這時,他們肯定會羨慕,會嫉妒--我肯定。而我,偏偏喜歡這種被嫉妒的感覺。

和她在一起後,不再去酒吧「撩菜」,鬧的幾個兄弟開始懷疑我是否再具有當年的雄風。

和她在一起後,習慣站在她右邊,因為她左邊耳朵不好,聽力不好。

和她在一起後,和兄弟們接觸的少了。

她的口頭禪是:好吧。哦,這樣。好類。隨便。我吃飽了,不要吃了。

有時,還會嬌嬌的說,老公,你的口水好鹹。

她可愛吧?

她會把我撩撥的慾火焚身,卻總在關鍵時候用膝蓋頂住我那裡,淺淺的笑著說,不行哦,要結婚以後才可以。

每晚點著煙想想,我會覺得很幸福--這一切的一切。幸福來的如此之快,讓我沉醉其中。很久沒有這樣的感覺。

2月14日,情人節。

儘管交過5,6個女朋友,但從沒有買過花,是我覺得沒必要,形式主義而已。即使面對那個談了三年的,遠赴他國的女人,我也沒有送過花。

可這次,我決定買了。儘管我覺得俗套,但我願意為她改變。

我問她:老婆,情人節想要什麼花,我送你。

她答:滿天星。

對於花,我毫無概念,什麼藍色妖妓,什麼冰火玫瑰的,完全沒接觸過。像我這種人,只知道冰火兩重天,老漢推車。

打了幾個女性好友的電話,問尋滿天星是什麼花。卻未想,搞了半天,那東西就是配在嬌花旁邊的點綴,要說是雜草也不為過,價錢更是便宜的不會超過20塊。

我打電話給她,問她為什麼要那個草。

她答:送花多土啊,大街上都是花,我拿滿天星就不一樣了,獨一無二。

我突然感動。她是在幫我省錢。

碰面後,我拉著她去了花店。

老婆,挑一束。

哪有你這樣拉女朋友去花店挑花的??笨蛋!!

她眼含笑意,戳了戳我的額頭。然後俯下身子,看著滿屋五顏六色的花。

最後,她拿了一堆草樣的東西,上面點點白色小花,對著老闆說,就要這個。

老闆朝我嫖了一眼,問:要包好麼?

我說:要。

老闆說:交錢,三十塊。

旁邊另一對情侶聞言朝我上下打量了一翻,眼神讓我難堪。

我乖乖付了錢給老闆,無地自容。

她卻蹦蹦跳跳滿心歡喜,乘包裝的檔兒,一會看看這個花,一會摸摸那個花。

她喜歡花,喜歡那個該死的藍色妖妓,喜歡那種血紅的玫瑰。

多少次,我想開口叫老闆改拿玫瑰,要最貴的,卻始終沒有。

可可接過花後,嘟著嘴對我嬌笑了下。彷彿一點都不在意,不在意旁邊那女的手中的藍色妖雞。

我拉著可可快步走出花店。

可可左手捧著花,右手則拎了她事先買好的大蛋糕,一路上歡蹦亂跳的帶著我去了間茶室,旁若無人的拆開蛋糕,插上六根蠟燭。點燃。

蛋糕上寫著:AK,我愛你--你親愛的可可。

「老公啊,你知道為什麼要插六根蠟燭嗎?」可可雙手托著下巴,眨巴著眼睛看著我。

我搖了搖頭,心裡感動異常。

「傻瓜,慶祝我們戀愛六個月。」可可用手敲了敲我的頭,極不滿意我的回答。

我說不出話來,心裡最柔軟的那塊地方被紮了一下。

我一把摟過她。

我們放肆的接吻。彷彿這世界只剩下我們兩個。

直到服務員過來說,這裡不許點蠟燭。我們才彼此分開,大口喘氣。

有時候,感動就在瞬間,只為你一個眼神,一個動作。我,就會拼盡全力,為你做任何事情和可可戀愛已半年有餘,個中甜蜜與開心麻痺著我清醒的頭腦。

這期間,毛毛給我來了幾個電話,說好些日子沒聚了,哥幾個都挺想我的,懷念我們當初*三劍客共闖江湖,舉槍亮賤的壯舉。還開玩笑的問我在學校有沒有什麼想抽,自己又不方便動手的人,說他們最近手癢,想找個人練練。

我笑罵了通,說最近忙著搞論文,最後一學期也有好些日子要忙的。我說過些日子會帶個妞給他看看。

他說好。

毛毛這傢伙好像總是很空閒,三天中有兩天迷醉於夜生活,我倒現在也不知道這廝是幹什麼工作的,他的時間精力似乎可以無所顧及的消耗揮霍。每次問他是幹哪個行當的,他總是嘿嘿淫笑,敷衍過去。幾次之後,我也就不問了,懶的問。

這當中也有幾個酒吧女來過電話,大意就為了那事兒,或者是說很久沒有聊了,一起吃個飯之類的,都讓我婉言給拒了,並暗示以後不要再打電話給我了。老子已經退出江湖不當劍客很多年,那些助人為樂,扶困濟貧,為人民服務的事兒我已委託同門師兄弟毛毛和剛子繼承,並發揚光大下去,有什麼需要可以找他們。甚至我還報了他們的電話號碼。

對於酒吧女,我沒有半點瞧不起的意思。但彼此也絕稱不上好朋友,好夥伴什麼的。我們只是交易關係,就像追逐利益的無良商人一樣。不同的是,我們所追逐的是刺激,我們所排遣的是寂寞。

我愛可可,不想落下任何以後可能橫生枝節的口實。所以,以後,和她們還是少來往。

我突發奇想,買了一條520(香煙)。

兩天之內,抽光。即使是女煙,很淡,但是兩天抽光一條,仍舊叫我有了想吐的感覺。

我準備用抽完的煙屁股拼湊成大大的心形,送給她。

寢室被我搞得更加烏煙瘴氣,時至冬天,我們寢室卻不得不開著窗門散去煙味。剛子和我一寢室,和其他兩人關係也尚可。他們和剛子一致認為我腦子出了問題,要完成這幼稚的壯舉。他們曾提出來,幫我抽,然後把煙屁股留給我。或者索性掰去煙身,光留下煙尾,拼湊個差不多的就可以了。我拒絕了。

以前聽覺著別人為了什麼狗屁的愛情,幹了什麼什麼事兒,我都會嗤之以鼻,然後吐出來兩個字,幼稚!!而現在剛子他們說我腦子有病的時候,我則會哈哈一笑,然後對他們說,爛貨,你懂麼??愛情,你懂麼??頗有些阿Q的味道。

當我把520煙屁股做的大號雞心送給可可的時候,她很感動。

她看著我說,呵呵,老公好傻。眼睛裡閃爍著動人的光彩。

為她,我覺得值,但我知道我做的遠遠不夠。沒有物質的保障,她不可能幸福。我不比剛子,他家有錢,可以隨意糟蹋。他家如果是奧迪奔馳,那我家就是自行車腳踏車。他家如果是電視機,那我家就是收音機。

前一次那個遠赴他國的女人已經給我了個教訓--門當戶對!!

其實很多時候,我覺得愛情是不對等的。當雙方家底相差太大,愛情就會變得別有用心。好比榜款,其實沒有,雙方是真心相愛,但條件懸殊太大,終會難逃悠悠之口。又或者如同我,玲子(我前一個女朋友的名字)並沒有家底殷實的讓我高不可攀,可仍舊分手了。

愛情是存在的,但抗不過現實。

時代在進步,自行車卻永遠不可能跑過奧迪奔馳,而收音機也不可能創造收視率。

可可家條件不錯,但我從沒敢多問。但還是從隻言片語中得知,她家有部車,她家請保姆,她家住在市中心的繁華地區。

我不想讓她覺得我看中她家的條件才會討好她,遷就她。所以,我從不去過問她家的條件。例如,你家開的什麼車?你家房子幾平米?等等。

我在小心翼翼的維護這段感情。

可可也沒問過我家情況,除非我主動講。

大四,收穫了一份愛情,我似乎格外珍惜。我甚至決定畢業後馬上努力投入工作,努力賺錢,提供好的條件給她。

可可才20歲剛過,才大一。我已經23了。所以我有時間,我有時間去努力。

有時候,晚上睡覺前,我都會滿心歡喜的幻想三年後,等她畢業,我有了堅實的物質條件,然後結婚,然後一輩子。每每我把想法說給剛子聽,剛子都會笑個沒完,他說我大概前世沒得到過愛情的滋潤,這輩子見到愛情就像發了情的公狗一樣。然後又教訓我一頓,大致意思是女人沒一個好東西,都是貪慕虛榮之輩,要我玩玩就算了,千萬不能陷進去。

其實,我贊同剛子的說法。接觸過的女的,聽到的事,無不證明著這一點。

是的,我贊同。女人都是貪慕虛榮。若不虛榮,玲子又怎會捨我而去國外??

可是我仍舊陷了下去,陷進可可精心編製的情網。不能自拔。

「老婆,我現在週五沒課,以後我到你學校接你吧。」

「不,不要。」她聲調有點高昂,但很快轉為笑意。被人看到多不好呀。

「有什麼不好的?」我心底一僵。

「沒有拉,你想想,我學校都穿高跟的,你這麼矮,還有啊,我們班有個肥女人老說我壞話,我不想讓別人說」可可眨巴著眼睛看著我。

我苦笑。

可可害怕別人非議。

她看我不講話,搖了搖我的手臂,「來吧來吧,你要來就來,我還能管的住你呀?」

「誰要來啊,我週五還沒空呢。」我笑著打趣道,心裡卻很是失望。

還是不去了,她不願意,我就不去。

有時候我真的想,我是不是太寵著她了?沒辦法,我愛她,我願意這樣寵著她,甘心付出。

「對了,老婆,週六我一兄弟生日,請了滿多人,在南京路,我帶你過去,順便介紹兩哥們給你認識認識。」

「週六啊??週六我有事情,我要去看腰。」

可可腰不好,老毛病,椎間盤突出還是什麼的,每每走多段路,腰就會間歇性的抽疼起來。

「不能改天?」我問。

「醫生都約好了下次吧?」

「好吧。」我悶悶的說。

「別鬱悶拉,作為補償,我親你下好類。」可可環顧周圍一圈,飛快的在我嘴角點了一點。

我滿心歡喜。

她,如此的可愛。

寫到這裡,我情不自禁的掏出一根520點上。

但我卻從來沒有跟她講過,520代表著我愛你。

我們終究還是發生了關係。

是從接吻開始的,一切合乎自然,你情我願。

她沒有再用冷冰冰的眼神看著我,因為她根本就沒有睜眼,一切過程都是緊閉著雙眼,好似木偶,任我擺佈。

她微微皺著眉頭,睫毛顫動著,而我把這理解為羞澀和疼痛。這,是處女獨有的反應,我以為。

我對處女沒有經驗。

可是,她雙手沒有象小說中描述的那樣,在我後背抓啊抓的,她沒有!!她只是緊拉著床單。攥的手指通紅。

完事後。沒見紅。

我心裡稍微有點疙瘩,但無妨。我知道女人很多情況會有這種意外,比如說,運動。

可可睜開了眼,面色蒼白,似乎體力不堪重負。

她看我在尋找什麼,微微一僵,嘴唇抖了抖,想說些什麼,沒有說出來。

一顆淚,從眼中掙扎著滴落了出來。

可可轉過頭,緊咬著嘴唇,不再看我。

我羞愧無比。我承認,我是介意了。因為我愛她,愛一個人,才會希望得到更多。

我緊抱著她,說不出話來。

我心裡在罵著自己,罵自己是混蛋。戀人之間不應該是彼此信任的嗎?

難道我不相信她??我相信。可我相信的話,我為什麼會去在意落紅。為什麼要那麼在意那些該死的東西!

退一萬步講,就算她不是處女,就算她跟別人上過床,她撒謊了,她騙我了,可那又怎麼樣??我因為這些,就不去愛她?就算她對我撒謊,也是因為她愛我,她在乎我。過去是過去,我愛的是現在這個蜷縮在我懷裡的女孩。和過去無關。

一時我思緒萬千,只是緊緊的抱著她。

她哭了,從一開始的一滴淚,到咬著嘴唇抽泣,到最後的大哭。聲嘶力竭。

她任由我抱著,任由我親吻著她的額頭,但卻沒有反過來抱我。

她像只受傷的小貓一樣蜷縮著,赤身裸體。

哭聲終於停止,她閉著眼睛不肯睜開,任憑我甜言蜜語,她沒有理我,只是閉著眼睛,緊閉著。

良久,終於,她緩慢睜開眼,看著我,一笑。很僵硬。

「AK,你要記住,我,可可,第一個男人就是你。你要記住!!」

可可說這句話的時候,不是撒嬌,也不是責怪。只是一句陳述句,像在講一個和她豪無關係的事實。

她接著又說,「我沒有落紅,我不知道,可能是以前騎自行車的緣故。」也許是哭的太久,她聲音有點沙啞。

說完,她看著我,眼神像一把刀,插進我的心。

她沒有給我留任何面子,直接用言語告訴我她知道我在意那紅印。

此時,我若再有任何解釋,那便太過虛偽和做作。

我把她摟緊了,低聲在她耳旁呢喃著我愛你。

她僵直的身子終於軟了下來,回手反摟著我,指甲狠狠的鑽進了我的肉裡。

我忍著疼痛,不敢抵抗。

慢慢地,她的眼睛開始出現笑意。

很奇怪,這笑意,讓我毛骨悚然。

毛骨悚然??對,是毛骨悚然。

我第二次有了這樣的感覺。

我們分手吧?

在我們發生關係後的第二天,認識的第一年零十二天,她對我說。

我詫異。

怎麼會有這樣的女人??若是你,你會把第一次交給一個男人,然後第二天就提分手嗎??我相信任誰,誰都斷然不會。

越是和可可相處的時間越多,內心想法越多,越害怕。

我從沒有如此的害怕一個女人會離我而去,而和她發生關係,是我的手段之一。

雖然我們相處才一年多,但我瘋狂的愛著她。我妄圖以她的第一次,以這種稱不上高明的落伍手段來鎖住她。來捆綁住這樣一個我深深愛著的女人。

僅僅一年而已我如此沉淪。

愛情並不是以時間的長短來作為計量單位,對麼?

我真心愛她。她也愛我,或許不像我這麼深,但她愛我,我感覺的到。再說,如果她不愛我,她會把第一次給我??

我是她第一個男人,正常人決然不會在第二天就提出分手,決然不會!!

我在猜測,猜測到底她身上發生了什麼事情。

她生病了?如同三流韓劇裡那樣,得了什麼什麼癌的?所以才要離我而去?

她家裡有什麼變故??所以才?種種猜測,我都問過,她說,不是。

在我一次又一次的干擾下,她給我了理由:我不尊重她。她還說,我和她性格不和,什麼什麼的。語氣平淡,冷靜中帶有一點厭倦的味道,沒有衝動,沒有憤怒,有的是不耐煩。

我說我改。

她說算了,不用了,我已經不喜歡你了,你要怎麼樣才能不糾纏我?

話已說到這份上。其實我挺想乾脆的一刀兩斷,然後再摞下點狠話,從此不再聯絡。但我做不到,我擔心她。我始終在想,一個女人究竟發生了什麼變故,才會如此善變?

我想不到。

於是,我忍不住又發了條消息:我在你家樓下等你。

她未回。

我等了一晚上,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坐了一個晚上。

剛開始的幾個小時,我自我安慰。幻想著她衝下樓梯,一把摟住我,然後我們熱吻。

之後,時間慢慢延長,我漸漸麻木。

我未再發信息給她。她已知道我在樓下,若她有意,她會下來。

從下午四點,我一直坐到第二天早上五點。

當中我上了5次廁所。

當中我抽了4包煙。

當中我有若干次想義無返顧的衝到她家樓上,但終究沒有,別問我為什麼,我說不清,我不知道。

我狠狠的攆碎一根煙頭,她已不再愛我。我確定。

如果她還對我存有一點點愛意,都不會任由我坐在這裡,等一晚。

我僵硬的走出小區門口,保安敬業的對我笑了笑,露出一排焦黃的牙齒,笑中說不出的怪異,也許是笑我狼狽。

我逃出小區,趕忙攔了部車。

我要回家,回家睡覺。

自此,我和可可再也沒有聯繫。即使手機,QQ,MSN都未刪,我也和她再無聯繫。

我無心去追究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也許有人說,我該堅持,我他媽該通宵達旦的等個三四天,六七天的。

有人說,我該衝到她家去,拉她出來問個究竟。

這些,我都沒做。

對於感情,我是個弱者。

我渴望見她,卻又害怕見她。

若見她,我害怕她把我的感情豪不留情的逼到死角。而現在這樣--很好。至少,我,還能安心等待,留有一絲幻想。

回來之後,我大病一場。

我們相識在暑假,分手也在暑假。

哦,不對,我已經沒有暑假了,我畢業了。

在別人忙於找工作的時候,我卻渾渾噩噩,整天悶在家裡不出去,窩在床上。像極了一條垂死的老狗。

我知道我這樣頹廢下去不行。可沒辦法,我想她,我愛她,我腦子裡面全是她。可想起她那句「你要怎麼才能不糾纏我」的話,我心如刀絞。終於,忍住,沒有再聯繫她。

我一向認為我很成熟,至少和玲子(我前一個女友,去國外的那個)分手後。我認為我成熟了,對愛情不再趨之若騖。

面對酒吧女們,我所向披靡,洋洋自得,自以為是個中老手,是比同齡人老練的多的男人。

可現如今,我這個樣子算什麼??自暴自棄??

毛毛和剛子來看過我幾次,說我這樣,不是因為愛她,而是因為從一個情場老手,落魄為被一個小自己三歲的大一女生給甩了,反差太多,說我自尊心一下子不能接受,才會如此。然後他們揚言要帶我威風一下去,重拾當年火槍手三賤客的威名。

我拒絕了。

現在,我就想躺在床上,什麼都不想幹。

我終於想明白一件事情,愛情與成熟無關。在她面前,我所謂的成熟全都亂了陣腳。

玲子離開的時候我也很難受,但絕沒有頹廢成現在這個樣子。我只是用過度的夜生活去忘卻與她的感情。

而和可可分手,我無法再用以前那種放縱、醉生夢死的狀態去遺忘。我只想躺著,該吃飯的時候吃飯,該撒尿的時候撒尿。

我只想這樣。

我不知頹廢了多少天,等待開始變成絕望。

有若干次,我再也把持不住相思,想打她電話。可忍住不忍,又能如何。再一次去自取其辱?

這個薄情的女人,她,現在怎樣了。

我狠狠的抽著煙,直到噁心。

電視開著,我不停的換著頻道,然後把遙控器砸在牆上。

畫面定格。

電視中介紹著海南的風光,主持人深情並茂的講著天涯海角的種種故事,傳說。並說那是戀人們不該去的地方。聽到那,我雙眼一直,爬了起來,打開電腦,上網,查機票。

當天晚上,我就拿著問剛子借的2000塊錢,跟了個旅行團,直飛三亞。

我不知道我這樣做是否有用,我不知道去那個天涯海角是否真的可以讓我遺忘。

但我情願相信。

我選擇那個地方作為一個了結,了結我和她發生的一切。

我要在那埋葬這段莫名其妙的愛情。

也許是自欺欺人,可我只能甘心認命,至少,可以暫離這個帶著可可氣味的城市。

海南五日游,我玩的很盡興,潛水,游泳,去植物園。品嚐檳榔,椰子各式各樣的水果。海南的「小妹」很熱情,似乎已經習慣了用假惺惺的笑容來招待大批的遊客。

赫赫有名的天涯海角,其實是兩塊岩石,一高峨一矮小,它們之間距離相差很遠,意味著有緣無分。

我不顧導遊的勸阻,爬到了「海角」之上,大聲叫囂著連自己都聽不懂的詞語。吹著海風,心情舒爽不少。

登山容易,下山難。下去的時候,上來的落腳地兒,如今全像是失了蹤跡。

於是,我一個不小心,從「海角」上栽了下來,多虧我身手敏捷,再加上細軟的沙子和導遊扶助,所幸無大傷,只是腳脖子微微扭了一下。

導遊少不了數落我一頓。

我拍了拍他的肩,「兄弟,這一跤,摔的值。謝謝了。」

準備回去的時候,是在海美蘭機場搭的機,我帶了大堆的當地特產,什麼茶葉,咖啡,等等。而照片我只照了兩張,一張是在「天涯」上,一張是在「海角」上。

不得不說的是,海美蘭機場的廁所特別的髒,和當地景色完全不成對比。

我請導遊在這骯髒的廁所前再幫我照張相片,寓意著,我把過去,把那段該死的愛情,全部丟在海美蘭的廁所裡。

回去後,我會重新做人。

登機之前,剛子給我來了個電話。

「AK,娘的,我好像也戀愛了!」

「他媽的,你給我滾,你這牲口只懂得交配,你知道啥是個戀愛,你少來這套,哥們今天回來,你給我來接機,今天到MUSE(一酒吧)我要重出江湖。」

至此,我決定我再也不要相信愛情其實,有的時候悲痛並不源於事件本身,而是來源於自以為是。

我自以為是的認為可可深愛著我;我自以為是的認為把持了她的第一次,她就會為我如何如何;甚至自以為是的相信愛情。

1這些,全錯了。

那天,剛子和毛毛一同來接的我。

剛子開車送我和毛毛去了MUSE,他自己卻沒去。

他說家裡有點事。

這貨不是說謊的料,再者和他多年兄弟,哪有不知道的,他似乎佳人有約了。

他開車時大呼小叫,唱著什麼向前進,向前進的,不知哪八輩子的老歌,一路歪歪扭扭的把車開到終點。

那夜,我喝的酩酊大醉。依稀記得毛毛那貨背著我去了賓館,幫我開了個房。

醒來的時候,發現旁邊有個女的。掀開輩子一看,衣服雖亂,可還穿戴著。

我暗歎一口氣,又是毛毛幹的好事,這廝專門幹些灌醉良家婦女,然後拖到賓館裡面的勾當。當然,這些良家婦女,也並不是什麼好貨,正經人家誰會把持不住而被灌醉??誰又會1,2點還不回家,垂連於酒吧?

按照以前的習性,昨夜沒有完成的活兒,早上我會補足。可現在,我沒了心情。

也許這一年,已經被可可調教的安分守己了吧?

要想扔掉這一切,關於她的一切,談何容易??我歎了口氣,穿好衣服走了出去。

回到家後,我打了份簡歷,開始找工作。我得生活,我得還錢,我還欠著剛子2000塊錢!!

剛子請客是一回事情,我欠他的錢又是另外一回事,兩者不能混淆。

我拿著簡歷四處碰壁,我才明白,我此時找工作有點晚了。

找了四五家公司都不盡如人意,他們對我這樣一個滿腹草包的傢伙根本不屑一顧。

而生活的腳步從來就不會停止。一哥們推薦了我去面試健身房教練,做私教。我去了,好歹我的肌肉條子也能拿出來唬一唬人。

面試我的是一30歲左右的女人,一身運動裝,身材保持的很好,只是面容反映出了些歲月的印記。

她貌似是教YOGA的。據傳是這兒的私教部經理。

她打量了我一陣,聊了一會兒,對我基本滿意,握了握手,讓我第二天就過來上班,試用一月,底薪1200,外加帶私教課的提成。

後來我才知道,這裡人人都叫她NANA姐,是一個死了老公的狠角色。對待那些完不成指標的私教們,從不心慈手軟,連訓帶罵。

而我,自從上班後,從來沒有被她罵過。因為我在私教部門的業績是最好的,人緣也還不錯。

我幾乎一個禮拜從不休息,只是賣私教課--上私教課--再賣--再上,這樣一個循環往復。有時候一天,上10個小時的私教課,我知道我是在用這樣一個算不得高明的方式去逃避,去忘卻什麼。

這樣做的結果使我得到了個「拚命三狼」的美喻,而此時,我每月連底薪帶提成,基本月收在8000左右,差一點4000,好一點有10000多。

拿到手的第一筆工資是5000塊,在新人當中絕對是鳳毛麟角,連NANA姐這嚴格的人也對我刮目相看。

我請剛子和毛毛等一甘兄弟吃了頓飯,還了剛子的2000塊錢,晚上又在夜店包了個卡座供眾人娛樂。而我,卻早早回到了家。

剛子那貨不知怎麼也沒駐留在夜店,反是開車送我回了家。

「AK,我戀愛了。」剛子自己咂上一根煙,並甩了一根給我,中華。

「知道了,你TM上次說了。」把中華撂在一旁,摸出520點上。「怎麼著,兄弟,玩真的了?」

「嗯,她很好,對我很好如果可能,這幾個月就會結婚。」

剛子的話,刺激到了我。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本來想說點什麼愛情不可信,不要過早的捆綁住自己的話。

可未想話到嘴邊,卻說不出來。

「那,剛子,你對她是認真的?」

「嗯。」

「剛子,好好把握,好女人不多了,你覺得她好,就不要考慮太多。結婚的話,哥們給你當伴郎。不過叫你老婆給我找個漂亮點的伴娘,腿一定要長點,呵呵。」我打趣道。

我看的出,他是真愛那個女人。

我和剛子又聊了一陣,他成熟不少,過去那種痞子氣似乎收斂了很多。

剛子走後,我一個人坐在沙發上發呆,嘴邊的520有了種苦澀的味道。

可可,她還好麼?

一年就這樣不知不覺的過去了,我仍舊瘋狂賣力的做我的教練。

我似乎開始忘卻,但,只是似乎。

剛開始的一些日子,有若干次,我想撥通那個號碼,問一聲,可可,你好麼;有若干次,我編輯了我自己都感動的要死的短信,想發給她;有若干次,我想對著那永恆的灰色QQ頭像,訴說些什麼。

但是,我始終沒有那樣。

想她也好,愛她也罷,我不會再聯繫她!!不然,換來的只能是難堪。

我,就是許仙,想著蛇妖,卻還手撥佛珠喃喃自語,不要想,不要想。

看來啊,海南之行,並沒有讓我對她徹底的請心寡慾。

愛情這東西,像個倔強的小孩,你越壓抑,它就越反叛。

但我沒有辦法,只能將它封印起來。若是任由它發展,它會在我心裡肆意妄為。

那段美麗又傷人的愛情,那個可愛又狠心的女人。你,就乖乖呆著,請不要亂跑。

這一年中發生了很多事。

剛子本來說要結婚,後來沒有結。

我問他為什麼,他不說。只是讓我陪他去酒吧,陪他去「撩菜」,陪他去用金錢買醉。

我們兩個何其相似。愛上一個女人,卻又沒有結果。

我沒有多問他什麼,徒增傷感而已。

毛毛則還是那個賤樣,不同的是期間這貨去了次美利堅合眾國,回來之後帶了點雪茄,還有幾件希奇古怪的襯衫給我和剛子,然後向我們吹噓那裡的紅燈區,說那裡女人工夫怎麼怎麼了得,花樣怎麼怎麼多,還說也就是他去了,換成我和剛子早就被吸成萎哥了。

我每天都在繁忙的工作中度過,業績也扶搖直上,終於被提成了私教經理,而NANA姐也上升至店長。

NANA姐為人並不難相處,面冷心熱。有時,一起下班了,她會開著車載我回去,順路。

我們從剛開始的生分,上升到了無話不談的地步。

她私下裡告訴我,她已經35歲。她說這話的時候有點自嘲。看的出,她當年也是叱吒風雲的一朵金花,就算是現如今,健身房不少老爺們見了她目光還是會放肆的在她胸前停留,甚至有些小男*生也會瞇起眼來偷偷打量她。

她的殺傷力仍在,比之少女,多了一股成熟女人的風韻。這種風韻,更撩人。

NANA姐老公5年前出車禍死了,帶走了他們3歲的孩子和她的愛情。賠了30萬。30萬?還不如剛子的車貴。人命,便是如此的廉價。她從此便獨身一人。

我問NANA姐為什麼不再找一個,以她的條件,應該不難。

她回答我說她的愛情已經走了,她也不缺錢少金,一個人,能過,習慣了。

我黯然,NANA姐的經歷讓我同情。於是我不自覺的把我和玲子,和可可的事情講與她聽。

NANA姐聽完後笑了笑,對我說,「AK啊,女人的心思你別去猜它,你猜也猜不到。」

「呵呵,我早就不去猜了,只是當作一段記憶而已。而且我呢,一個人,也能過,似乎也習慣了。」

我倆相視,隨即哈哈大笑。

男女之間有知己的話,我們就是,這種感覺很奇妙。

以前,我堅信,男女之間絕沒有純潔可言。可我對NANA姐似乎有了這種所謂的友誼。

我們彼此關心著對方,彼此訴說著從沒向他人傾訴過的悲哀,喜悅等等等等。與愛情不同,我們互相喜歡,甚至開著葷素的段子玩笑。但我們不會產生愛情。

我們都有過愛情。她的愛情隨著她老公死了。我的愛情,隨著可可的離去也死了。

我喜歡和NANA姐的這種關係,這種感覺。有些話,對她我會細細道來。而對剛子和毛毛,便不會說。

這便是知己麼??可能吧。

沒有情慾,沒有愛情的男女關係。這樣,很好。

一年中,我的生活陷入了固定的模式。繁忙的工作讓我疲憊不堪,得到的錢財除了先幾個月的喜悅,現在已不能帶來一絲的成就感。

但,這就是生活。